各市(行署)、县(市)建造局(房产局)、棚廉办、棚改办,省农垦、森工总局建造局:为仔细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作业的告诉》(国发【2014】36号)要求,提早策划2015年保证性安居工程使命。请各市(地)、县(市)相关部分结合本地实践,科学合理安排2015年度保证性安居工程建造项目。现将预告要求告诉如下:一、预告项目准则及规模以“力所能及、脚踏实地”为准则,以2015年保证性安居工程规划为根据,预告各类项目。预告项目包含城市棚户区、林业棚户区、国有工矿棚户区、公租房(廉租房)等。
二、预告项现在期发展要求预告新建项目应落实到详细地块,并保证在2015年10月底前能开工建造。其间预告棚改项目现在应完结征收或行将完结征收,并已达到意向性改造协议;国有工矿和林业棚改要完结可研和初设批阅;保证房项目要具有相应的规划、土地等批阅手续。
三、预告项目申报要求各地请于2014年9月23日前,将政府申报文件、申报表(附件1-8,加盖人民政府公章)、项目立项文件、征收决议、征收补偿计划、规划答应和用地批阅等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(装订成册),派人报送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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